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刑罚/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第三十三条有效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