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犯罪/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四条有效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