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犯罪/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三条有效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