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三十一条有效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