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六条有效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