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