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加强协作,共同开展慈善活动。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委托具有服务专长的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慈善服务。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