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全社会养成保护生态、绿色生活的习惯。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