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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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有效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全社会养成保护生态、绿色生活的习惯。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5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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