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涵养区农业结构调整,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强农业生态和资源保护,提升产地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培育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特色农林产品品牌。

鼓励林菌、林禽、林药等立体复合种养经营模式,提高林地资源利用率和森林经济效益。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