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16日公布施行的《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