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转移处置第二十四条有效处置船舶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