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防治专业队伍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