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章 海上搜寻救助第七十四条有效遇险的船舶、海上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船舶遇险时,乘客应当服从船长指挥,配合采取相关应急措施。乘客有权获知必要的险情信息。船长决定弃船时,应当组织乘客、船员依次离船,并尽力抢救法定航行资料。船长应当最后离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