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

有效

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财政性科技经费的申请、使用管理和审核机制,向社会公布各类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等,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单位申请财政资金提供一站式服务。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