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第六章 成果转化第五十二条有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奖励部分,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并进行绩效工资总量申报核定,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调控。国有企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