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第六章 成果转化第四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鼓励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扶持技术经纪行业发展,促进交易市场发展,完善交易规则与程序,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和科技人才有序参与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