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主体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制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广聚英才计划,加大培养、引进科技人才的财政投入,打造全球人才创新高地。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开展技术移民试点。

市人才工作部门应当会同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高端和紧缺人才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