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等方式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用于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出资捐赠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