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工业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