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三条有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文书面提出,同时报送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