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平山县人民政府、西柏坡纪念馆依法制定西柏坡红色旅游区规划。

西柏坡红色旅游区规划应当服从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相协调。

依法批准的规划应当严格实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重新报送审批。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