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执法保障第五十四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规定将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