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单位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收集、运输、倾倒。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