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九章 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法制、监察司法、财政经济、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建设等专门委员会,少数民族自治县或少数民族较多的县可以设立民族委员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在代表中提名,全体会议通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