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代表的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第四十四条有效县乡两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以及对个别代表当选暂不确认当选结果,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分别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确认,公布代表名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