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长城及其历史风貌的行为进行举报。文物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