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文化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长城保护研究机构,开展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