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长城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长城点段进行认领保护并签订认领协议,履行保护义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