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第三章 农药生产第十四条有效从事农药生产,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向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