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补充规定第九条有效提倡婚事新办,嫁娶礼仪从简。对彝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传统的嫁娶仪式,在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和本规定的前提下,应予尊重。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