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有效廉江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石角镇、河唇镇、红湖农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纳入本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统一管理。石角镇人民政府、河唇镇人民政府、红湖农场应当在集中居民点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负责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工作。鹤地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清理库床淤积物,打捞和处置库区水面垃圾、水浮莲、蓝藻等漂浮物,防止污染水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