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廉江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鼓励在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种植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现有速生桉树应当通过林分改造为有利于水源涵养和保护的乡土阔叶树种等植物。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