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应当与自治州生态州建设规划、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