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变通规定第四条有效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经继承人协商同意,可以按照少数民族习惯继承。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