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补充规定第八条有效结婚、离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律手续。订婚不是结婚的法定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