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补充规定第七条有效婚事新办,婚嫁从简。对各少数民族传统的婚嫁仪式,凡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基本原则及本补充规定的,应予尊重。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