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第六章 历史文化景观风貌保护第五十一条有效历史建筑的消防设施、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予以完善、疏通;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应当由消防部门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