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巩固城市规划建设成果,彰显南充地域特色、历史文化、人文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