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李庄古镇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理。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