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利用第三十四条有效翠屏区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李庄古镇景区管理机构加强李庄古镇滨江文化带的打造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综合利用,宣传展示李庄长江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等内涵,发展李庄古镇特色文化旅游。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