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翠屏区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李庄古镇景区管理机构,在优先保护的前提下,遵循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原则,统筹规划李庄古镇的合理利用,发挥古镇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作用,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整理、挖掘和利用李庄古镇历史文化资源。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