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人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影响交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车辆停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