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第三十九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组织开展关爱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残障人士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业主公约、行业协会章程中纳入文明行为相关内容,引导全体成员共同遵守。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