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五条有效文明旅游,遵守下列规范:(一)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二)遵守旅游场所规定,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三)爱护文物古迹、旅游设施等旅游资源,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写、刻画;(四)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五)其他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