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二条有效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应当根据选举法及本实施办法制定本次选举大会的选举办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应当用汉字或者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必须完全按照选民本人的意愿填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