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宾馆、娱乐、餐饮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遵守行业协会章程、规约,接受行业协会在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方面的监督和指导,设置可重复使用消费用品的推荐标识,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的服务。鼓励单位和个人购置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倡导市民厉行节约,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减少浪费。鼓励餐饮经营者按需提供合理份量饭菜,增加小份菜品,并为消费者打包剩余食品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