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和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持续提升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的能力,帮助市场主体规避风险、维护权益。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