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检查结果共享共用和公开公示。
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由本级人民政府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国家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