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先进地震监测技术的推广应用。地震监测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