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第二十条有效采伐农田防护林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林带宽度五米以下的,应当先在林带一侧营造不小于原林带宽度的新林带,待林木树高达五米以上时,方可采伐原林带;(二)主林带宽度在五米以上的,采伐宽度不得大于主林带宽度的一半;(三)林带侧面不能造林的,实行隔行采伐更新。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